离岸公司,LC结汇,做CIF,保险可以做吗,具体的应该怎么操作

网友解答



[color=Blue][size=3][font=楷体_GB2312]可以的,但是LZ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离岸公司操作L/C主要是转开信用证为主,因为离岸公司自己开信用证,需要100%保证金![/font][/size][/color]
问题:离岸公司,LC结汇,做CIF,保险可以做吗
可以的
因为CIF 是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 以香港公司名义出口做CIF 是可以办理保险的!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的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就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交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应以合同货币投保。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注册香港商标,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广州注册香港公司,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

[[i] 本帖最后由 sunnysea 于 2009-6-25 17:28 编辑 [/i]]
[color=Red][size=2][font=Times New Roman][b]离岸公司也是合法注册的有限公司,可以买保险。 离岸公司的账户也是公司账户性质,可以接受你客人开过来的LC可以做的,欢迎联系![/b][/font][/size][/color]
[color=Blue][b]离岸公司是在境外注册的合法公司请能提供香港的通信地址服务的代理,帐户是境外性质帐户,所以可以操作L/C、保险,没有问题。
我司可以注册离岸公司,提供后续管理,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义乌注册香港公司。[/b][/color]

[[i] 本帖最后由 超毅咨询 于 2009-6-23 22:04 编辑 [/i]]
回复 #1 youxf310 的帖子

可以做的,欢迎联系!:loveliness:
手误........
[size=5]离岸公司,LC结汇,做CIF,保险可以做吗,
离岸公司,LC结汇注册美国公司,做CIF,保险可以做吗,具体的应该怎么操作[/size]

[size=4][color=Navy][b]离岸公司可以操作CIF,跟FOB有些不同,需要买保险.

FOB的货我们国内的代理只需要与国内客户收取路运等一些国内费用,也就是一般的人民币费用就可以了,风险也只承担到货物从码头装上轮船为止,以后货物的一切问题我们就不用管了。

    CIF也就是我 们货代现在大多都在作的 ,因为他的费用构成中除了FOB所包含的费用,还会含有海运费和海运保险的费用,所以有时客户会要求我们将货物负责到目的港客户接收为止,这就 需要我们在目的港有代理,对货物进行管理之类的事务,直到目的港的客户将货物提走。在客户提走货物之前,所运货物的 一切风险都可能会有我们承担,这也就是为什么有时候CIF货在目的港出现问题,我们的客户会与我们要求赔偿。不过在国内具体的操作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就是操作上要多少注意一下货物什么时候到的 目的港,目的港客户有 没有按时取货之类的问题


希望可以帮到您.:)[/b][/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lzlwu 于 2009-6-23 20:01 编辑 [/i]]
[size=4][color=Navy][b][size=4][color=Navy][b]离岸公司操作可以CIF,只是多买保险的费用,具体操作转载:[/b][/color][/size]


[color=Black]A、CIF操作流程[/color]

CIF-Cost,Insurance,Freight.就是平时所讲的到岸价格。意思是:出口方承担出口清关,承担运费用将货物运输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保险费。相对于FOB,CIF对出口方更加不利,承担的义务更繁重。

[color=Black]让我们来进行对比两者的区别:[/color]

一.相同点:都由出口方承担出口清关,包括有:货物运输至仓库的费用,入仓费,检查检疫费.

二.不同点:CIF需由出口方安排的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到进口方所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并以进口方为受益人购买货物意外保险。

FOB只需将货物交到出口港口,并将货物送上运输工具,即可履行完毕义务,不再承担运输风险及运输费用,只需通知进口方购买货物意思保险即可。

在实际操作中,会经常地遇到北非的,中东的客户要求此CIF运输条件。因为,有个别国家的外贸政策很特殊。例如:

巴基斯坦海关规定,当地进口方可以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如果没有收到款项就发货的话,十有八九是给骗了.

所以,当客户提出此运输条件时,出口方需打醒十二分的警惕,以防进口方利用本国政策从中牟利。

但是,只要在收款条件上做足功夫,CIF或者FOB都可以放心地接受。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做货前将货款就已经收齐全,这是最牛的业务员,出货前将货款收齐,也是利害,遇上这种客户,应该是业务员的幸福。实际上,大多数的客户都对初次交易心有疑虑,交了钱,卖东东的就跑了,换一个地方打一枪的骗子公司不在少数,也严重影响了绝大多数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于是,外国人也不会在竹林下种树(笨),提出了D/P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付款交单,D/A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承兑交单,等托收付款要求。事实上,这两种方式对卖方是不利的。针对CIF的付款方式,我们可以接受:

1。TT before shiment.

2.30% (or above ) before shipment, the abalance paied by D/P OR D/A OR L/C.

3.L/C

[color=Black]B、FOB SHENZHEN(L/C AT SIGHT)操作流程(针对无进出口经营权企业)[/color]

1。购买原料前,要求进口方到开证行以出口方为受益人开立信用证,开证行寄送原件至通知行(开证行的分行或代理行),由通知行转交出口方。

2。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依信用证的时间及产品要求,购买原料,做货。

3。出口方指定货代,由货代办理报关,检验,入仓,(选定船务公司事宜由进口方贷代所作。)

4。出口方出货,通知进口方购买保险.

5.出口方依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办理汇票,将所有单据(包括:信用证,提单等)交至议付行(可能是开证行或信用证中指定的银行,最好在信用证中约定是出口方的开户行),议付行审核无异,垫付货款给出口方.

6.议付行将所有单据寄至开证行,开证行审核无异后,给付货给议付行.

7。货物到达收货港口,船公司通知开证行,开证行给付运费.

8。开证行通知进口方,付货款及运费,属单.

9.进口方审单无误后,付清货款及运费.

10。进口方凭单取贷.

交易完成。


欢迎在线,来电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b][/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kinsir83 于 2009-6-23 19:06 编辑 [/i]]
[size=4][color=Navy][b]离岸公司可以操作 CIF只是在FOB的基础上加上保险费用,

但实际上比FOB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较大,因为需要承担到目的港客户接收为止。

[color=Black]
CIF操作:[/color]

出口方责任交割点在装运港船舷,费用要付到目的港,包括3部分,

FOB+运费+保险费,CIF就是你首先要租船订舱,预付运费。

然后给货物上保险,上什么保险按双方约定为准。

这两个事情搞定后,你需要把货物运到装运港并且按时装船,

当货物过了装运港船舷后你对货物的风险就转嫁给了买方。

这些费用都是你预付,当议付时在把所有单据交割给议付行拿钱就可以,

T/T的话就等客人打款过来再寄单。


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希望可以帮到您。:)[/b][/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dragoneyes 于 2009-6-23 23:39 编辑 [/i]]
[size=4][color=blue][b]可以做的,放心好了[/b][/color][/size]
[size=4][color=blue][b]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呀[/b][/color][/size]
这个可以的,没有任何的问题,离岸公司买保险和国内买保险的性质是一样的。
[size=4][color=Red][font=Times New Roman][b]香港/英国等海外公司是可以处理信用证等单证业务的,都是可以办理的,具体可以和开户行联系!

关于香港公司的操作、银行账户、后续管理和税务申报的情况,有兴趣的可以参考FOB精华帖,具体情况欢迎电话或者MSN/QQ帮你详细解释:[url]http://bbs.***.com/thread-838766-1-1.html[/url][/b][/font][/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9-6-23 18:45 编辑 [/i]]
[quote]原帖由 [i]youxf310[/i] 于 2009-6-23 17:42 发表 [url=http://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57088&ptid=1972574][img]http://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b][size=4]离岸公司,LC结汇,做CIF,保险可以做吗,具体的应该怎么操作 [/size][/b] [/quote]


[b][font=宋体][size=4][color=Blue][color=Red]首先、[/color]离岸公司也是合法注册的有限公司,以后也可以自己去买保险。 [/color][/size][/font][/b]

[b][font=宋体][size=4][color=Blue][color=Red]其次、[/color]离岸公司的账户也是公司账户性质,所以可以接受你客人开过来的LC,没有问题。[/color] [/size][/font][/b]

[b][font=宋体][size=4][color=Navy][color=Red]第一、[/color]因为离岸公司是没有实体,所以银行对于离岸账户自己开信用证,或者作背对背信用证的话都是需要收取100%保证金的。因此,比较方便的就是你客人开可转让LC然后你再把其中部分金额转让出去,这样你就不用出保证金了,资金压力比较小。

[color=Red]第二、[/color]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你直接向客户说明,请他确认接受,一般都没有问题(至少欧洲是这样),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

    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话,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那就情况不妙了
[/color][/size][/font][/b]


[b][font=宋体][size=4][color=Red]背对背信用证与转开信用证情况分析:[/color]
案例
一.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100万合同,中间商以$120万与进口商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纽约OPQ公司, 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开出一个L/C,$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color=Navy]转开L/C[/color] 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我行向出口商转开出一个L/C, $100万,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成$120万,离岸银行将$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给离岸银行,离岸银行解付$100万给出口商银行,余额$20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

[color=Navy]背开L/C.[/color]中间商向离岸银行提交100%的保证金,即$100万, 离岸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出口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的背开L/C .然后发货,交单给离岸银行仪付,发票全额$100万,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当场向出口商银行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中间商买单,中间商授权离岸银行对外解付,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中间商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出口商发票$100万改成自己发票$120万,将有出口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离岸银行议付.离岸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向进口商寄单索汇,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离岸银行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color=Navy]两者区别[/color]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转开L/C 如操作不慎,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
4.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开个人账户能用英文名称吗,才能取得货款..
5.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


[color=Red]关于离岸公司的操作、银行账户、后续管理和税务申报的情况,有兴趣的可以参考FOB精华帖,具体情况欢迎电话或者MSN/QQ帮你详细解释: [url]http://bbs.***.com/thread-890655-1-11.html[/url] [/color][/size][/font][/b]

[[i]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9-6-23 18:54 编辑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