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证

公司开设离岸银行账户,其中一个主要的用途是方便在贸易中开立银行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即是银行信用证,简称为L/C,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是开证银行根据进口方要求和申请,向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出口方做出的付款承诺,使出口方获得收款保障,因此是对出口方有利的支付方式。正确运用信用证,可以转移外贸交易风险,让银行信用为您和海外客户作担保。
 
信用证相关注析
 
1、开证申请人(买方):请求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人。
2、开证行:是进口国的一家银行,应买方的要求而开立信用证。
3、通知行:是出口国的一家银行,把开证事宜通知出口人。
4、出票人(卖方):出售货物并向开证行或买方出具汇票。
5、受票人(卖方):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的责任者。
6、议付行:向卖方支付或承兑汇票。
7、偿付行:通常是开证行本身,他向议付行偿付后者预先垫付的货款。在有些场合,它可能是开证行在第三国的偿付代理行。
8、受益人:以此人为抬头开立信用证,也就是有权开具汇票并领取货款者。
 
 
银行信用证特点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运输单据。如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等,通常还包括发票、保险单等商业单。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跟单信用证。
 
按照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规定,跟单信用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开证银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银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UCP500第三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按其性质与凭以开立信用证的销售合同或者其它合同,均属不同业务。即使信用证中援引这些合同,银行也与之毫无关系并不受其约束。
 
3、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信息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银行信用证类型
 
按基本性质分
1、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2、根据开证行的责任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
3、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加保,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4、按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征和议付信用证四种方式。
 
按附加性质分类
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2、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4、带电汇偿付条款的信用证(Credit with T/T Reimbursement);
5、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6、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
 
 
银行信用证主要内容
 
银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的常用的支付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信用证的种类、性质、编号、金额、开证日期、有效期及到期地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使用本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等;
2、对货物的要求;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标志、单价等;
3、对运输的要求;装运期限、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运费应否预付,可否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等;
4、对单据的要求;单据的种类、名称、内容和份数等;
5、特殊要求;根据进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做出不同的规定;
6、国外来证加注;
7、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期限以及出票条款等;
8、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9、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开具银行信用证
 
银行信用证开具条件
1、与银行交往良好;
2、付款人(进口商)具有进出口权;
3、付款人要存入相应金额的款项作为押金。
 
对外开立银行信用证程序
1、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交易合同,并注明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2、进口方根据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提交相关的合同资料及文件,并交付手续费用和保证金;
3、开证银行通过申请,开立信用证,同时将信用证正本通知给出口商,同时将一份信用证副本交给进口方;
4、出口方在获得收款保证之后即可发货。
 
 
银行信用证的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开立信用证,同时通知交易双方;
3、开征银行核对交易双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正本交给出口方;
4、出口方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银行进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